曲律师:
您好!
我在网上看到,您承接案件风险代理,打赢官司,后收费。在天津众多婚姻家庭律师中,敢于这样做的还有一位孙瑞岭律师。我向你们这样有魄力,敢于负责的人民好律师肃然起敬!
当然,任何案件,做为当事人,谁都希望胜诉,但因诸多因素不可能都如愿以偿,因为胜诉的只有一方。只要律师认真负责,实事求是的客观分析案情,把案件最好与最坏的结果告诉当事人,尽最大努力去办案,即使官司输了,做为当事人,也不能不尊重律师的劳动,只要收费合理,还是可以接受的,也是应该的。我真诚希望您能代理我的案件。
2012年9月我起诉与妻子离婚,理由是感情不合,已分居5年,庭审中我的妻子不同意离婚,因此,2012年11月法院以不符合离婚条件为由,驳回起诉,判决不准离婚。
今年5月我准备二次起诉离婚,此案涉及价值近二百余万元三处房产的分割问题,无债务,子女扶养等问题。
请问:
二次起诉如果被告仍坚持不离,法院是否仍不判离?为确保离婚。我应该做哪些准备工作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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