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离婚律师讲解离婚调解到底有没有用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6-05-19 11:31) 点击:958 |
天津离婚律师讲解离婚调解到底有没有用
天津离婚律师讲解离婚调解到底有没有用?根据法律规定,调解是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,而且贯穿于整个离婚案件的始终。那么,离婚调解到底有没有用呢? 调解分为诉前调解和诉后调解。通常情况下,选择通过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,大多数都是因为无法达成协议才对簿公堂,因此,很难在诉前就达成调解。而辩论之后的调解,即诉后调解对于离婚案件来说却是非常重要的。 调解有以下几个好处:1、调解可以减少诉累。诉讼离婚是一个耗费时间、精力和金钱的诉讼过程,少则几个月,多则几年。而通过调解离婚,可能只需要几个小时就能到达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。另外,调解是基于双方的意思表示达成的一致意见,这也避免了因为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而进一步引起的系列诉讼。2、调解可以降低双方尖锐的矛盾。选择诉讼程序来解除婚姻关系,意味着双方的矛盾已经激化到一定的程度,很多当事人都是抱着出一口气的心里,针尖对麦芒,谁也不肯让步。而调解却能让双方在将来的工作和生活中,能更加和谐的相处。尤其是在子女的抚养问题上,良好的关系对孩子日后的健康成长也是有好处的。3、调解离婚可以避免诉讼请求被驳回。大多数的离婚案件都不具备法定判决离婚的条件,如果双方矛盾激化,被告一方故意拖延不同意离婚,原告的诉讼请求很可能被驳回,待六个月后再行起诉,这对原告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。 因此,在法官公平公正的主持下,在满足双方当事人的各自利益需求的同时,调解离婚能让当事人尽早开始自己的新生活,这对双方来说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。 北京盈科(天津)律师事务所曲艺律师,咨询电话:13821479756 。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、天津市律师协会会员、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、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。多年以来,一直从事专职法律工作,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庭审经验及非诉业务经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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